汇源衰败的导火索是2008年可口可乐对汇源的收购案。
1、第从产业前景来看,可口可乐对汇源的***控股不利于国内中小企业在果汁饮料市场的竞争和创新,不利于我国饮料市场的健康发展,会对消费者形成不利影响。
2、商务部正式宣布禁止可口可乐收购资汇源是国际经济商贸反垄断手段。需要申报的经营者集中的法定条件包括如下两个方面:从定性角度看,交易必须构成反垄断法意义上的集中。
3、会造成垄断局面,你别忘记了公司的目的是赚钱,而他收购汇源之后,有了条件,他为什么不进行垄断从而获得更多的利润呢。
4、据商务部消息,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商务部认定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做出禁止此项集中的决定。2008年9月18日,商务部收到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材料。
5、中国日报消息:商务部3月18日表示,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未通过反垄断调查,因为收购会影响或限制竞争,不利于中国果汁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从市场份额来看,如果并购成功,可口可乐在碳酸饮料市场60%左右的市场控制力将有可能传导到果汁饮料市场,从而形成对我国果汁饮料市场的*垄断。
商务部正式宣布禁止可口可乐收购资汇源是国际经济商贸反垄断手段。需要申报的经营者集中的法定条件包括如下两个方面:从定性角度看,交易必须构成反垄断法意义上的集中。
商务部昨日发出通报说,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公司案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务部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作出禁止此项收购的决定。
冯江律师认为:商务部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反垄断审查,依据的是《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六项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首先,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本身是一种经营者集中行为。所谓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之间通过合同、买卖股权或资产等方式,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活动。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的申请材料据称已经上报商务部,这是反垄断法生效以来第一个社会反响巨大的并购案例,反垄断法能不能起到社会广泛关注和预期的遏制外资恶意并购的作用?大家不妨拭目以待。
在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中,可口可乐公司就是通过购买汇源***的股份并购汇源,并购就是典型的经营者集中。其次,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是否会限制甚至排除竞争构成垄断。
可口可乐此次收购汇源,主要是看中汇源在中国果汁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欲加强可口可乐的非碳酸饮料业务。可口可乐自1979年在中国开展业务,以带气饮料品牌可口可乐、雪碧、芬达最为知名。
月3日上午,已经停牌两天的汇源果汁(01886,HK)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宣布,荷银将代表可口可乐全资附属公司Atlantic Industries收购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股本中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券。
以可口可乐来说,收购汇源,也算是一个战略吧,它以碳酸饮料出身,现在要多元化的发展,除了自己开发新品牌的果汁饮料,并购估计算是一个最简便的方法。
卖汇源因为价钱好 9月3日,汇源果汁发布公告称,可口可乐将以每股报价12.2港元,合计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股本中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券。
月3日,汇源果汁发布公告称,可口可乐的全资子公司以约17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全部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券。可口可乐公司表示,控股汇源果汁近66%股份的三大股东已对该交易作出不可撤回的承诺。
年4月,天地壹号曾拟出资36亿元,占股60%,汇源以资产出资24亿元,其中包括汇源果汁的商标,成立新公司。但3个月之后,该方案夭折。
旭日升集团不存在了,已经停产了。2011年2月,汇源以1201万元收购旭日升,开始了产品线多元化的布局。2005年被工商部门吊销执照,旭日集团还是如流星一般陨落了。旭日升的巨大成功引来众多竞争对手的跟风。
在经历了系列的国内官司失败之后,达能又要承受系列国际官司的失败,恐怕没有哪家法院能挽回达能在“达娃”之争中的败局。
黑为水,白为金。白底黑字为金生水,旺局。黑底白字为水大金沉。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