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等八类设施。
1、法律分析:该规范适用范围从设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调整为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2、规划近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966万平方米,占建设用地的121%,人均187平方米;远期用地1083万平方米,占建设用地的123%,人均120平方米。
3、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置的原则:在使用时可根据选用的组织结构类型和规划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
4、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等八类设施。
5、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基本概况: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6、第五十六条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社会福利等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按照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新城、中心镇、一般镇等级别,分别确定相应的规模。
法律主观:小区公共设施包括基本结构的部分,如建筑物的基础、外墙、屋顶、承重结构等;公共的通行部分,如楼梯、通道、大堂等;公共照明以及消防等附属设施;设备层、避难层。
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等设施。
小区物业公共设施设备有门禁系统:包括门禁卡、密码锁、门禁闸机等,用于小区出入口的管理和控制。监控系统:包括摄像头、监控屏幕、录像机等,用于对小区内的情况进行监控和记录。
小区公共设施包含以下这些:①绿化带以及相关的设备,比如说绿化里面的一些亭台阁楼或者是绿化边上的水池喷泉,除此之外,绿化带周边的公共座椅也是属于公共设施。
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教育方面的幼儿园、小学等;医疗设施方面的医院、诊所等,文化体育设施类的体育场等,商业类的综合商场、超市、菜市场等,还有其他一系列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在此一一列举了。
1、(4)注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避免相互干扰。
2、设置一套齐全、方便的生活服务设施。一些大型文化、商业服务设施一般采取集中布置,形成居住区中心;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粮食、副食、早点等服务网点要分散布置;占地较大的中小学、锅炉房等布置在居住区内的独立地段。
3、③要建设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公共交通、给水排水、供电、供热、供燃气、垃圾清除、路灯、汽车及自行车停车场地等。私人汽车拥有量较大的居住区,采取车行道和步行道分离的设计原则,有的还设计专用的自行车道。
4、完善的公建配套设施 公共建筑的规划和配建是按小区的人口规模来设计的,正确计算居住小区人口规模,对于公共建筑面积的确定,就有了一个可靠的前提。
5、第五条 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能省地的原则。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规划地块主体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按照规定验收并交付使用。
法律分析:该规范适用范围从设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调整为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等八类设施。
问题一: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哪些方面 公共设施是指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各种公共性、服务性设施,按照具体的项目特点可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交通、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邮政电信和商业金融服务等。
公交车站台设计需要用到的规范有:《公共交通场站设计规范》(GB50325-2010)。《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计规范》(TB10004-2013)。《公共交通场站安全规范》(GB50338-2013)。
公共服务事项是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设定,是相关部门必须有效履行的义务。
第一条 为规范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